《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内容解释

2025-02-25 06:31 - 立有生活网

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法律

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法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内容解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内容解释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内容解释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用人单位享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要求,合法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的权利。》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辞职工资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或威胁行为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工资发放的规定是: (一)公司没有侵犯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辞职

法律客观: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提前30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维护我们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也就是自己停止工作的前一天的工资都能拿到。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

如果我们提出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过错,除了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职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过错主要有几种情况:拖欠职工劳动报酬、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保险、用人单位某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致使职工主动辞职,职工可以获得工作年限x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个人擅自离职

如果我们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不但得不到经济补偿,甚至有可能要赔偿用人单位因你的离职造成的损失,所以,建议大家辞职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辞职申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我国现实条件下员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工作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无法进入大企业工作,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无法办理保险事宜,也无法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员工非常苦恼。此类人事档案与员工分离的现象非常之多以致也成为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其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压一个月合法吗?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提讼。

工资压一个月肯定是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这个情况,我们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申诉,要求劳动的人出来主持公道。向对方索要合理的工资。

而且通常这种情况下,只要是正规企业,一旦被投诉,他们就会面临一些比较麻烦的后果。因为空牙钩子是比较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部门对这种案子处理起来都是非常利索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卖一些比如包工队这样的承包工程的队伍,他们扣押工资的事儿。这个劳动部门儿一般就是说也会管,但是应该不会太用心,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属于正规的,长期的那种工作有正规的劳动场合和固定的劳动场所,这个其实劳动部门吹了起来也是比较麻烦的,但是也可以处理,只要他们介入了就一定会处理。

公投所要工资这个事儿,只要劳动部门介入了,即使你拿到工资以后也别想在工头那个地方干了。所以说这个情况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确实是因为上款而无法发工资,那么你也可以考虑等等,具体的由你自己来决定吧。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你的离去(转投其他公司)或作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你就有理由可以通过劳动解决这件事情

二、如果公司有这项规定,而且还不是为了限制你、扣你的押金,那法律就没有那么多的规定了,公司就可以这样做。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地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您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按时发放劳动报酬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劳动法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压员工工资一个月,公司压一个月工资的做法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涉及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到不同地方,可能规定有异。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上的押工资是指无故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

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是无故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申请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合同法》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提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申请支付令。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单位不能压工人的工资这一条,如 果单位是怕工人辞职而扣押一个月工资那就不合法,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告发。如果公司有这个规定说扣压一个月工资,并不是限制工人,而法律又没明确这一条,就不属于违法。

合法吧,肯定是先劳动才有收获的,不压着你随时发完就跑了,人家公司运营乱了,吃亏的是公司,人家肯定不干的啦

关于压工资是否合法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好多地方都是这样,即使不是一个月,我们之前上班的地方都是二十七八号才给,跟压一个月也没什么区别。这个好像劳动法没有强制规定,但是他要是离职了不给就犯法了,可以去告他。

职场上很多人会遇到押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办呢?

根据劳动法我在单位干了15天不干了工资能给我吗

根据规定,在单位干了十五天不干了工资应该给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克扣的,劳动者可以向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当然要给,即便只工作一天单位也应当支付薪资。

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一)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第十条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请问我现在是培训完了15天。应聘的时候说100块钱一天,我现在不想做了,请问能要工资吗?培训完了下店说试用期三天说不做全部都没有工资,能去劳动局告他吗?

现在我们天天加班,最晚十点,想辞职还不辞给,如果这样走了工资会不会给,

属于违法,结工资不能拖也不能不给工资,只要脱上一天就是违法行为

辞职,可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30日内,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工资及相应补偿,不给办离职手续单位就违反《劳动法》,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中华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2、《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离职多久结清工资不算违法

法扩展资料:律主劳动部观:

我们知道,工资还是要发的,不能因为离职,用人单位就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一、离职工资多久结清才合法?离职后的工资结算劳动法是有明文规定的,要求的是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清工资,也就是你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应当结清工资。但是各地方又分别制定了工资支付条例,其中也对这部分做了规定,我知道最长的是解除劳动关系5天内结清工资,像深圳规定的是3天,浙江就是5天。到了当地的劳动部门,由于很多企业会提出临时辞工对企业的流造成压力,所以劳动部门一般执行上会认为在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都不会被认定是拖欠,也就是说要你们公司下个发放工资日内应该给你结清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都有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离职工资的结算方式如何?《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所以,辞职工资的结算方式应当以货的形式,不能以实物等其他物品代替。三、员工如何可以提前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想辞职,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即可;转正后,提前一个月就可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我在一家私人饭店打工二十多天,没有签合同,想辞职老板会给工资吗?要是不给应该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本月发上个月工资是可以的,但本月发上上个月工资(跨月)是违法的,这属于明显的拖欠工资。属违法行为。

私人饭店老板应该会给工资,但前提是你要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提前与老板打下招呼,人家要重新找人代替你的工作

你好,老板应该给工资,你和老板是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你的老板不给你发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应该会给的。这个怎么着也算在试用期,只要你提出辞职,就可以马上走人的。

不给就找当地劳保局的相关部门投诉追讨呗。

只要不是黑店工资会按天给你算,不给你就闹了。

一般是需要签合同的,不排除老板不正规,不跟员工签合同。签合同对自己有保障,签之前看清合同,不要被坑了。

劳动法对于工资发放的时间规定

(6)享有保险的的权利。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保险和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保险和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劳动法里没有规定具体到那一天的发放工资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工资按月支付的应当每月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拓展:

劳动者的权利:(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申请调解、仲裁、提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3]

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根据劳动者劳动技能的考核结果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奖金薪酬。

(4)制定劳动安全作规程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作规程。

(6)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这是组织劳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准则,也是劳动者的职业要求。当然,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7)其他权利。包括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一、如你所述,单位对你进行了专门培训,并且与你约定了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你需要服务期满。你如果解除合同,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

二、你要离开,如果你之前没有旷工,扣5天旷工钱不符合法律规定。

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具体的支付日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约定不能违反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原则。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允许的,比如5月的工资在6月支付,如果拖过6月就违反50条规定了。

2、但是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应在几号发上个月工资,你查查当地是否有自己的《工资支付条例》,里面会详细规定。例如深圳市的规定是不得超过支付周期7天。(如果周期是每月底,就是次月7日前发;如果周期是每月20日,就是27日前发)

旷工3天后要多久才可以去办离职证明

(三)、病:

如果你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类似与无故旷工三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的话,你现在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

另外,切记通知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以保留辞职提交日期证据。

拓展资料:

中华劳动合同法(部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办理离职证明的前提就是你离职了,离职可以是被开除或者辞职。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可以马上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并结清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1、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2、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拓展资料:

无故旷工三天,随时都可去办理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其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

者办理档案和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可以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

档案转移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

新公司要离职证明是为了避免双重劳动关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

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

拓展资料:

离职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参考资料:

您好!

办理离职证明的前提就是你你离职了,离职可以是被开除或者辞职。

如果你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类似与无故旷工三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的话,你现在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

如果没有的话,你就辞职就行了。

辞职有两种方法: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过失为由,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违反制度或损害员工利益等。

此种辞职可写以下辞职通知书: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法定的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如不想把辞职闹大的话,也可把涉及要求赔偿部分删掉)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作出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并不进行工作交接,于三十天后,员工照样可以正常辞职。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

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此辞职方法亦可把第五十条鼓规定关于离职当天即时支付工资的要求删掉,因为很多公司是离职后三十天内支付工资的,我认为不过分)

另外,切记通知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以保留辞职提交日期证据。

以上,愿能帮到您啦。

谢谢!

前提是你所在的公司是按劳动法的,要不然你可以走人了,工资估计也没有了。按劳动法的就可以在第4天就可以去公司办理,扣除罚款后,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法辞职后多久结清工资

劳动法辞职后多久结清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时间。工资:

一般次月结清。正常来说辞职后的工资是要在下个月的发工资的时候一起发放的,下个月统一发放都是合法的。但有的公司也会在当天结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综上所述,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员工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离职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有依照相关的规定应当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向离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员工自动离职没办离职手续,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吗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员工自动离职的话,没办离职手续,公司没有全部发工资,但是公司在招人的时候一定要提前规定,如果旷工离职或者没办离职手续,需要扣除一定的金额,这样的话就比较人性化了,如果一点也不给人家是非常不合理的。

法律分析: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法(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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