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是_下列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有
2025-04-02 10:31 - 立有生活网
民事行为有哪几类
《中华民法典》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A.选有效民事行为的要件有三个:(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从事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具有与其年龄和智力发育程度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须是自愿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行为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民事行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即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和外在的表示意思是一致的,不存在内外不一致的瑕疵。(3)内容合法。指民事行为不能有任何的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地方,否则是无效的。项是正确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是_下列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有
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是_下列属于有效民事行为的有
(2018年真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D【】:D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民事行为效力有哪些分类 民事行为效力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1、效力待定的行为 合同成立后,要么走向有效(追认),要么走向无效(否认或撤消),并且是自始的有效或无效;在有效或无效之前的状态就是效力待定状态;即使合同走向无效,也没有 缔约过失 如果行为时是限制行为能力,但过一段时间后取得了完全行为能力,追认权就不再是法定人行使,而是已经取得完全行为能力的本人。 【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无论是否善意)。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追认权优于撤消权)。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善意并不能使合同有效,只是有撤消权而已)―――效力待定合同的撤消权不需要经过 ,通知即可(特别注意:根据05年卷3第58题的选项B,题目认为这种催告权不属于形成权)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权的人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权的,该合同有效。 2、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相对无效(voidable) 不能因为一种行为可以撤消就认为是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不能因为一种撤消权不能行使就认为其他撤消权也不能行使; 可撤销合同本身从一开始就有效,但如果撤消后自始无效; 合同撤消后产生的后果和宣告无效的后果相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或者 仲裁 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必须通过或仲裁,属于形成诉权)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要求撤销,可以变更。)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73、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注意:不是从撤消事由发生之日)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欺诈和重大误解的区别是:欺诈是对方故意的错误性称述导致,重大误解一般是对方过失的错误性称述导致;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本身内容的误解,而不能是别的方面的误解,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重大误解一般适用于是双方都有误解,少数情况下可以是只有一方误解,如对交易主体的误解。 注意:欺诈和几种类似行为的区别: ①戏谑行为(如说“把头拧下来给你当球踢”) ②夸大行为(如卖瓜的老农说自己的瓜“甜如蜜”) ③沉默不语(是否构成欺诈看有没有告知义务,卖方有义务,买方无义务) 第三人的欺诈不能动摇 合同当事人 之间的效力,除非合同当事人知道对方受欺诈―――如果不仅是知道第三人欺诈,甚至和第三人串通了,则行为无效。 除了合同法中的欺诈是可撤消的,在其他法律中都是无效的胁迫如果是直接针对人身,如用刀威逼,这种行为是危害公共利益的,应该认定无效而不是可变更可撤消,因此这里指的胁迫一般是精神上的,并且是手段和目的违法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是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的兜底注意:格式条款由于具有反复适用的特性,涉及公共利益,因此不是可变更、可撤消,而是无效违约金显失公平的也不是可变更、可撤消,而是由给于调整。 3、无效的民事行为(void) 从成立之日起就是、当然、确定、自始无效。 例外: (1)没有预售许可证无效,但补办后有效; (2)承包工程资质不够无效,但竣工前取得资质的有效; (3)也可以主动宣布无效; (4)宣布无效没有时效限制; (5)第三人也可以主张无效; (6)无效的后果: (7)自始无效; (8)返还财产( 不当得利 ); (9)损害赔偿(缔约过失); (10)解决争议条款仍然有效。【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B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是()。
【答法律主观:案】B【评注】应熟记关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各种情形,并在此基础上将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不同情形和效力加以比较和区别。
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D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4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据此可知,甲的行为无效,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中“打成重伤”属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C选项中“太阳从西边出来”属于不可能实现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C选项亦错误,不当选。,根据《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D选项中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房屋租赁协议,该协议成立但未生效,故D选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为D。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 A.某教师到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脑 B.某校系主任与订立了一份学
法律主观:A
A。是平等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民事行为的范围是比较广的。一、什么是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比如好意施惠,也称情谊行为。例如请客吃饭、坐公交到站叫醒,行为人在实施这些行为时不具备与相对人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包含三个成立要件,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有意思表示、有确定并且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现实性的标的。它与事实行为的区别就是民事主体具有意思表示,即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2、准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如催告、通知、宽恕。此类行为并没有创立新的权利义务的关系,仅仅是对已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或者澄清。3、事实行为此类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事实行为也能引起法律后果,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与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农村的人在自己的宅基地建造了一栋房子。这种建造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将来这栋房子的主人,其继承人继承房屋的行为,则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二、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其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是有相应条件的,具体如下:《民法总则》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效发生,是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目的的关键。但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具备完全有效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能因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健全、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法及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而受影响。因此,民事法律行为除有效外,还包括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等其他效力形态。三、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吗?《民法总则》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的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C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新的民法总则规定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客观:《中华民法典》
B选项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C选项是行政处罚。 D选项构成重伤,要负刑事。第五十七条
《中华民法典》
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
【答本题考核无效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实施的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所以选项A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乙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所以选项B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丙和丁签订的合同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选项C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受胁迫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法律行为,所以选项D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案】:C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第九十二条( 1 )选项 【解析】P13“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AB :不影响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 )选项 D :食用完毕,刘某对草莓的所有权消灭,该后果由法律直接规定,并非意思表示决定,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笔记本电脑截屏是哪个快捷键 笔记本电脑截屏

小天给大家谈谈笔记本电脑截屏是哪个快捷键,以及笔记本电脑截屏是哪个快捷键盘应用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所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笔记本电脑截屏是哪个快捷键 笔记本电脑截屏是哪个快捷键盘···
地方性商业银行 地方性商业银行是国企吗

地方性银行到底是不是私企? 都不是国有商业银行,由银行出资,后股份改革出来,上海的浦东银行,招商银行,属于城市和地域银行,但是已经跨区域了. 城市银行,由城市和原来城市合作银行更名而来···
wd硬盘驱动_硬盘的驱动

wd的移动硬盘为什么一直是无法识别的u设备 7、此时窗口中出现一使用驱动器E:中的光盘无法访问J:。此卷不包含可识别的文件系统。请确定所有请求的文件系统驱动程序已加载,且此卷未损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