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条例(干部任免条例)

2025-04-07 15:13 - 立有生活网

本文目录一览:

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组由几人以上成员组成

法律主观:

干部任免条例(干部任免条例)干部任免条例(干部任免条例)


干部任免条例(干部任免条例)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组)成员出席,方能开会。选拔任用政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委(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委(组)管理的,本级委(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法律客观:

《章程》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组织、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的基层组织。 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员人数,经上级组织批准,分别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员大会或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员和群众的意见。

条为了规范政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保持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根据《中华宪法》、《章程》、《中华地方各级和地方各级组织法》、《中华法》、《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委、成员,纪委、、的正职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委、人大常委会、、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成员。第三条政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第四条政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

(二)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

(四)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

(五)因受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

(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政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第五条政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第六条政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第七条政干部担任同一层次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同一层次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第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政干部执行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第九条政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第十条选任制政干部在新一届班子选举产生时,原任职务自然解除。

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正职成员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按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通知,免去其担任的职务。第十一条各级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第十二条工会、、妇联等团体的正职成员实行任期制度,按照有关章程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市(地、州、盟)级以上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正职成员实行任期制度,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根据本规定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对乡(科)级政干部实行任期制度作出规定,并报组织部备案。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 时间: 2008-07-30 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四章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应当具备《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职务的,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晋升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晋升非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第二十四条晋升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重管理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参照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营特邀首席律师答复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其中,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也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 二是由组织决定回避。 委(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事先认真了解每位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每位委(组)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成员与讨论决定任免的对象有无亲属关系,如有,要及时通知本人进行回避。 在干部考察中,要精心挑选考察组成员,既要防止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人作为考察组成员,也要注意防止与考察对象有某种特殊关系并足以影响考察结果的人作为考察组成员,防止和避免考察结果失真失实。 三是严明纪律。 在干部考察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中,对应该进行回避而不主动向组织提出回避,或者拒不执行回避决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具备的条件有

法律主观: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组)成员出席,方能开会。选拔任用政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委(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委(组)管理的,本级委(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法律客观:

《章程》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组织、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的基层组织。 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员人数,经上级组织批准,分别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员大会或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员和群众的意见。

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法律主观: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组)成员出席,方能开会。选拔任用政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委(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委(组)管理的,本级委(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法律客观:

《章程》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组织、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的基层组织。 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员人数,经上级组织批准,分别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员大会或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员和群众的意见。

条为了规范政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保持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根据《中华宪法》、《章程》、《中华地方各级和地方各级组织法》、《中华法》、《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委、成员,纪委、、的正职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委、人大常委会、、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成员。第三条政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第四条政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

(二)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

(四)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

(五)因受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

(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政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第五条政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第六条政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第七条政干部担任同一层次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同一层次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第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政干部执行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第九条政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第十条选任制政干部在新一届班子选举产生时,原任职务自然解除。

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正职成员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按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通知,免去其担任的职务。第十一条各级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第十二条工会、、妇联等团体的正职成员实行任期制度,按照有关章程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市(地、州、盟)级以上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正职成员实行任期制度,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根据本规定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对乡(科)级政干部实行任期制度作出规定,并报组织部备案。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 时间: 2008-07-30 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四章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应当具备《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职务的,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晋升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晋升非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第二十四条晋升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重管理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参照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营特邀首席律师答复

政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法律主观: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组)成员出席,方能开会。选拔任用政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委(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委(组)管理的,本级委(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法律客观:

《章程》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组织、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的基层组织。 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员人数,经上级组织批准,分别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员大会或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员和群众的意见。

条为了规范政干部职务任期和任期管理工作,保持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根据《中华宪法》、《章程》、《中华地方各级和地方各级组织法》、《中华法》、《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委、成员,纪委、、的正职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委、人大常委会、、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正职成员。第三条政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第四条政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

(二)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

(四)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

(五)因受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

(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政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第五条政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第六条政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第七条政干部担任同一层次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同一层次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第八条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政干部执行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第九条政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第十条选任制政干部在新一届班子选举产生时,原任职务自然解除。

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正职成员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按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下达免职通知,免去其担任的职务。第十一条各级委(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对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第十二条工会、、妇联等团体的正职成员实行任期制度,按照有关章程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市(地、州、盟)级以上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正职成员实行任期制度,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根据本规定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对乡(科)级政干部实行任期制度作出规定,并报组织部备案。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乒乓球桌子七千多是什么样(乒乓球桌子多大尺

今天小怡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乒乓球桌子多大尺寸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乒乓球桌子七千多是什么样(乒乓球桌子多大尺寸) 乒乓球桌子七千多是什么样(乒乓球桌子多大尺寸) 1、乒乓球···

ipad与win10互传文件_ipad和win10传输文件

ipad和电脑之间怎么传文件 “文件共享”可让您在iPad和电脑之间传输文件。您可以共享用兼容的应用程序创建并以支持格式存储的文件。支持文件共享功能的应用程序出现在iTunes的“文件共享应用···

经典儿歌100首连唱小苹果 贝瓦儿歌100首连唱小

乐乐今天给分享经典儿歌100首连唱小苹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贝瓦儿歌100首连唱小苹果进行解释,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请看下面的文章阅读吧! 经典儿歌100首连唱小苹果 贝瓦儿歌100首连唱小苹果···